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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9   浏览: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岗位为:办公室综合岗1人、采血护士岗1人、血液检验检测岗1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2人。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详见《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及对应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明确;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体学历、专业、岗位要求以《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无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5.普通话流利,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能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或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

8.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薪酬待遇

详见《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20: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具体流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进入“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区,按要求完成注册、登录后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相关费用: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面试费40元/人,费用由参加相应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缴费须登录指定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按提示操作,缴费方式仅限支付宝。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20:00,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笔试

1.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10:00至4月19日9: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报名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国家公益林管护人员测试内容:《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公共基础知识;办公室综合岗、采血护士岗、血液检验检测岗测试内容:专业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理、职业素养等。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形,一律取消后续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人才集团招聘小组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①《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为居民身份证,替代证件仅限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其余证件均无效;

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

1.面试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在吐鲁番市高昌区设置面试考场,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地点: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费用及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费用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收到体检结果后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小组批准后,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其后续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吐鲁番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附件3),并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社区)、派出所核查签字盖章后提交原件。

(七)录用

考察合格者,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与拟聘用人员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

2.吐鲁番人才集团:吐鲁番人才集团与拟招聘人员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由吐鲁番人才集团分配至相关项目工作。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超过规定时限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报名信息与所持证明材料一致。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培训、中介等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吐鲁番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95-8161007(工作日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工作日咨询)

7.监督电话:0995-8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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