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政策 > 正文

《新疆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这些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

就业

6月3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体系,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扶持。

Q
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创业或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Q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答:

01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是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02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是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Q
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期限和贴息比例?

答:按照现行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